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牌匾有效期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三批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第四批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第五批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第六批为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