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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有哪些补助政策?

苏州市(含各区县)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了多项资金奖励、贷款贴息及综合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一、资金奖励类

市级奖励(苏州市):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区级奖励(以相城区为例):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部分历史政策或特定申报期最高为50万元)。

区级奖励(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对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最高按同期LPR的30%给予贴息,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15万元。

二、贷款贴息与融资支持类

贷款贴息:苏州市及各区县(如工业园区)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信用贷款(单笔大于1000万元,利率高于2.8%)提供贴息支持,按同期LPR的30%给予补贴,单笔贴息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补贴年限最长3年。

贷款贴息统筹:对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及“智改数转网联”相关软硬件设备购置银行贷款,统筹市、区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最高给予3个百分点贴息。

三、其他综合扶持类

设备投入奖励:对制造业企业当年度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增资扩产或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

研发与创新补助:对认定的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连续三年每年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累计最高5000万元;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配套支持或最高300万元奖励。

人才与住房支持:对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项目支持和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

注:具体补助金额及申报条件以各市区当年度最新政策申报通知及企业实际符合的申报条件为准,建议向当地工信局或企业服务中心咨询最新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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