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分为三个层次,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基础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环境违法及偷漏税等违规行为,产品或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核心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研发费用占比≥3%,科技人员占比≥10%,拥有1项及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收入≥50%;
近两年营收增速≥10%或净利增速≥15%,拥有2项及以上知识产权,细分市场占有率前10%或新产品收入≥30%;
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或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或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前置条件: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核心条件:
上年度营收≥1500万元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实缴额≥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80%,资产负债率≤80%;
近两年研发费用每年均≥100万元,且每年占营收比重≥3%;
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近三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拥有省部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可免考);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50分(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前置条件: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核心条件:
上年度营收≥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0%,近两年营收复合增长率≥5%,资产负债率≤75%;
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收比重≥3%;
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近三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企业可免考);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等“六基”领域或产业链关键环节;
本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60分(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60分以上即可)。
以上企业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申报,经审核认定后成为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到期需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