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参与团体标准(团标)有补助政策,具体依据《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市监发〔2024〕52号)执行,以下是关键信息:
1.补助条件
团体标准需由在京社会团体批准发布,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实施。
标准须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文公开,并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公共管理等工作中得到实际采信应用。
已获得北京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2.补助额度
团体标准补助分三档: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具体档次根据标准的先进性、应用效果等择优确定。
若团体标准属于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在相应档次基础上额外增加5万元补助。
同一单位年度标准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申请要求
申请单位需为位列标准前言排名第一的在京编制单位(独立法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行政机关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申请资格。
需提交标准正式文本、批准发布文件、采信应用证明等材料,并通过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在线申报。
需注意,补助申请受理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建议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