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现行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实行“终身有效”模式,而是采用动态培育管理,具体有效期规则如下:
新认定企业:达标级及引领级企业的培育期为3年。培育期满后,企业需自愿参与新一轮分级评估,通过后可继续享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支持。
存量企业:2026年1月1日前认定且现行有效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自动转为达标级,享有3年过渡期(至2029年)。过渡期结束后,需参与新一轮评估以确定是否继续保留资质。
需注意,若企业在培育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培育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