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占比没有绝对固定的标准,但有以下两种评价方式及对应要求:
1.按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分档评价:
6%(含)以上:得50分
5%(含)-6%:得40分
4%(含)-5%:得30分
3%(含)-4%:得20分
2%(含)-3%:得10分
2%以下:得0分
2.按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比例分档评价:
30%(含)以上:得50分
25%(含)-30%:得40分
20%(含)-25%:得30分
15%(含)-20%:得20分
10%(含)-15%:得10分
10%以下:得0分
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方式参与评价,总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为0分,方可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需注意,以上为评价办法中的分档标准,实际申报时企业需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符合相关规定,且数据真实、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