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申报与初审
申报方式:申报人通过姑苏区指定的网上申报平台(如http://xm.gusu.gov.cn/)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计划书、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企业注册资料、项目成果证明等。
初审主体:申报人所在街道的经发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初审通过后汇总报送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区经科局)。
2.形式审查
区经科局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如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求补充或修改。
3.专家评审
区经科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团队能力、产业化可行性等。
评审方式可能包括网上评审、面试答辩等,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和评价,提出拟立项建议人选。
4.实地考察
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报项目,区经科局组织实地考察,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了解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企业运营状况、团队建设情况等,进一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潜力。
5.公示与审定
区经科局根据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拟立项建议人选,并在姑苏区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6.合同签订与立项
立项人才及企业需与区经科局、街道签订三方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实施计划、目标任务、资助金额及拨付方式等,合同签订后正式立项,资助资金按合同约定分期拨付。
注:对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创业项目、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优秀获奖项目等,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简化评审程序或直接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