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示范智能工厂的申报条件需结合江苏省及苏州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基本条件
企业须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
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2.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要求
申报企业需通过江苏省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能力自评估系统,自评价得分高于60分。
先进级智能工厂需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水平。
3.智能工厂建设内容要求
工厂应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建设场景数不低于15个。
需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等。
4.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需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已入选原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原国家数字领航企业等的企业,满足条件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
注意事项:具体申报条件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企业关注江苏省工信厅或常熟市工信局发布的最新申报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