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为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两者在研发场地要求上略有差异,具体如下:
1.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研发场地需独立且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满足研发活动的基本需求。
2.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研发场地需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同时要求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以保障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
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需确保研发场地的独立性和功能性,满足相应的面积及设备要求。
具体申报条件可能随年度政策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