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如何准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准备需遵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以下是关键材料及准备要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封面后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系统。

2.企业依法成立证明材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说明页、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若知识产权为受让、受赠或并购取得,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协议和备案证明等。

注意知识产权需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且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提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立项书研发内容应具体,有技术指标,且与研发活动实际进展相符。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以及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用户评价等佐证材料。

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或服务,仅计为一次成果转化;多个科技成果转化为一个产品或服务,可认定为多次成果转化。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相关材料

提供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等证明材料。

材料应体现企业研发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避免模板化内容。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

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说明,以及生产批文、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高新技术产品名称、合同发票应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需体现技术先进性。

8.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提供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信息。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且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9.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数据。

10.财务会计报告

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具体要求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以江苏省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